懷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懷仁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懷政辦發〔2023〕18號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懷仁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懷仁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懷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懷仁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機制,科學高效地做好滅火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消防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朔州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懷仁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工作原則
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快速響應、科學決策,以人為本、協同應對的原則。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懷仁市行政區域內除森林、草原及礦井地下部分以外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5?事故分級
根據有關規定,火災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等級(見附件?3)。
2?懷仁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體系
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2.1?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市政府分管應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住建局局長、市公安局交管大隊大隊長、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指揮部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懷仁分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衛體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市公安局交管大隊、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隊、武警懷仁中隊、朔州銀保監分局懷仁監管組、國網懷仁市供電公司等單位以及各鄉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擔任。根據火災撲救實際情況,指揮長可抽調相關單位為成員。
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指揮辦”),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救援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兼任。市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成員單位職責見附件2。
2.2?分級應對
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二級響應(一般火災事故)處置和一級響應(較大及較大以上的火災事故)的前期處置。上級成立現場指揮部時,市指揮部納入上級指揮部并移交指揮權, 繼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3?現場指揮部
發生火災事故后,市人民政府視火情成立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
市現場指揮部設置如下:
指?揮?長:市政府分管應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公安局政委、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住建局局長,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事發地鄉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負責人。
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滅火救援組、專家技術組、人員疏散組、醫學救護組、社會穩定組、應急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環境監測組、善后工作組等10個工作組。根據現場情況,指揮長可視情調整工作組、組成單位及職責,調集市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火災事故處置工作。
2.3.1?綜合協調組
牽頭單位:市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事發地鄉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及相關部門。
職責:收集、匯總、報送災情和滅火動態信息,承辦文秘、會務工作,協調、服務、督辦各組工作落實,完成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3.2?滅火救援組
牽頭單位:市消防救援大隊。
成員單位:事發地鄉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聯動力量及相關單位。
職責:組織火情偵察,掌握火場情況,向現場指揮部提供決策建議;制定滅火救援方案,組織開展救人、滅火、排險等應急處置工作。
2.3.3?專家技術組
牽頭單位:市消防救援大隊。
成員單位:根據火災事故情況確定相關行業專家。
職責:掌握、研判災情,組織專家研究論證,為火災撲救提供技術支持;參與制定滅火救援方案、技術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2.3.4?人員疏散組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市交通局、武警懷仁中隊,事發地鄉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及相關部門。
職責:組織摸排、疏散、轉移受火災威脅的人員。
2.3.5?醫學救護組
牽頭單位:市衛體局。
成員單位:事發地鄉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及相關部門。
職責:負責調集市醫療資源開展傷員救治和醫療衛生保障,開展現場衛生防疫和心理危機干預等工作。
2.3.6?社會穩定組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武警懷仁中隊、事發地鄉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及相關部門。
職責:負責火場及周邊治安、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疏導,開展人員核查、案件偵破、遇難人員身份識別等工作。
2.3.7?應急保障組
牽頭單位:市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氣象局、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發改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及相關部門。
職 責:負責保障滅火救援所需的車輛、器材、滅火劑、燃料及其他物資的供應,做好供水、供電、通訊、交通運輸等保障, 開展氣象監測預報。
2.3.8?宣傳報道組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市公安局、市衛體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隊,事發地鄉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及相關部門。
職 責:組織開展新聞發布、新聞報道,引導輿情。
2.3.9?環境監測組
牽頭單位:朔州市生態環境局懷仁分局。
成員單位:市氣象局,事發地鄉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及相關部門。
職 責:向指揮部提供環境質量狀況及動態趨勢,提出防止污染及污染擴大和蔓延的緊急措施。
2.3.10?善后工作組
牽頭單位:事發地鄉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
成員單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市消防救援大隊、朔州銀保監分局懷仁監管組及相關部門。
職 責:做好受災人員安撫、傷亡賠償和應急補償、恢復重建工作;組織事故調查,總結、分析火災原因和應吸取的教訓,提出改進措施;處理其他有關善后事宜。
3?風險防控
市人民政府和各相關部門及市消防救援大隊依法對社會面火災風險點、危險源進行辨識、評估、監督和檢查。
市消防救援大隊通過社會面網格化火災風險防控體系,運用“雙隨機、一公開” “互聯網+監管”等手段,擴大監管覆蓋面,?提高監管效率,防范化解重大火災風險。
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做好火災風險防控工作。
4?監測和預警
4.1?監測
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大隊逐步建立城市治安防控、道路交通圖像監控、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物聯網監測、電氣火災監控等信息化手段,及時監測接收火災事故信息,加強火災風險動態監測、預警響應。任何單位、個人一旦發現火情,立即通過各種途徑報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2?預警
市消防救援大隊要建立火災信息和預警發布機制,定期公告火災信息及形勢研判情況,在重點防火季節及時預警,對火災多發的區域、行業及時警示,針對國內外突出火災及時通報,提示風險、提早防范。
5?應急處置與救援
5.1?信息處置
市消防救援大隊接到上級消防救援指揮中心出警命令或警情報告后,立即出警,根據警情向市公安局及事發鄉鎮(街辦)、經濟技術開發區通報。當接到第一到場救援力量火災事故現場信息報告后,立即報告上級消防救援指揮中心,并跟蹤和續報事故及救援進展情況,同時根據事故等級和應急處置需要,報告市指揮部指揮長、通報市指揮部其他有關成員單位。
5.2?先期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或事發鄉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啟動應急響應開展先期處置,先期到達的消防救援力量開展火災處置,事發地鄉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派出人員赴現場協助、配合開展救援工作。
5.3?市級響應
市級響應由低到高設定為二級響應、一級響應二個等級?;馂氖鹿拾l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響應。(響應流程圖見附件?1,各等級響應條件見附件?4。)
5.3.1?二級響應
符合一般火災事故響應條件時,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向指揮長報告,由指揮長宣布啟動二級響應并做好以下重點工作:
(1)市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副指揮長、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和專家等相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同時,根據事故情況,迅速指揮調度有關救援力量趕赴現場參加滅火救援工作。
(2)市指揮部相關人員到達現場后,成立市現場指揮部及其工作組,接管指揮權,組織會商火情,了解先期處置情況,分析研判火災發展態勢,研究制定滅火救援方案和保障方案,指揮各組迅速開展工作。
(3)指揮、協調消防救援隊伍、其他應急救援隊伍和醫療救治單位積極搶救遇險人員、救治受傷人員,控制危險源或排除事故隱患,標明或劃定危險區域,為滅火救援工作創造條件。根據撲救火災的緊急需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火災威脅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進行妥善安置。
(4)加強火場周邊環境監測監控和救援人員安全防護,發現可能直接危及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立即組織采取相應措施消除隱患,降低或者化解風險,必要時撤離救援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和次生災害發生。
(5)根據火災事故發展態勢和滅火救援需要,協調增調救援力量及所需的滅火劑、裝備、物資等。
(6)組織開展人員核查、事故現場秩序維護、遇險人員和遇難人員親屬安撫工作。
(7)做好供水、供電、供油、交通、通信、氣象、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生活等應急保障工作。
(8)加強對火場周邊重要目標物、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和安全處置工作,防范次生災害。
(9)及時、統一發布災情、救援等信息,積極協調各類新聞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工作,做好輿情監測和引導工作。
(10)按照上級工作組指導意見,落實相應工作。
(1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批示指示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并及時向事發地傳達。
5.3.2?一級響應
符合較大及較大以上火災事故響應條件時,指揮長向市總指揮匯報,由總指揮啟動相應級別響應。在做好二級響應重點工作的基礎上,做好以下工作: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政府領導的指示批示精神。
(2)必要時提請上級人民政府增派專業隊伍、專家等救援力量。
(3)積極配合上級應急指揮機構落實相應的工作。
5.3.3?響應調整
當火災事故發生在重要區域、重要單位、重要時間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
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火災事故的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5.3.4?響應結束
經現場指揮部確認火災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受傷、被困人員搜救工作結束,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無繼續處置必要時,按照“誰啟動,誰終止”原則,終止應急響應。
6?應急保障
市人民政府對保障工作統籌協調,對應急保障工作總負責,迅速調配隊伍、信息、通訊、物資、經費、醫療、交通、技術等資源,全力保障滅火救援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事故單位要按照現場指揮部指令或滅火救援工作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7?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置
善后處置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包括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妥善安置、慰問、撫恤、后續醫療救治、賠(補)償,征用物資和救援費用補償,災后恢復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7.2?處置總結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事故應急處置總結和評估制度。市指揮部要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并將總結報告報事故調查組。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總結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基本情況、事故信息接收與報送情況、應急處置組織與領導、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應急救援隊伍工作情況、主要技術措施及其實施情況、救援成效、經驗教訓、相關建議等。
8?附則
8.1?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
市指揮部辦公室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宣傳,并會同有關部門定期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同時,定期組織應急預案評估,符合修訂情形的應及時組織修訂。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8.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懷仁市應急管理局和懷仁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解釋。
9?附件
1.市級火災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
2.市級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3.火災事故分級
附件1
市級火災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
附件2
市級火災指揮機構及職責
指揮機構組成 |
主要職責 | |
指揮長 |
市政府分管應急 管理工作的副市長 |
指揮部主要職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朔州市委、市政府及懷仁市委、市政府關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全市火災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決定市級層面應急響應等級并組織落實響應措施,組織指揮一般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火災事故先期應急處置工作,指導一般火災事故調查評估和善后處置工作,落實省委、省政府,朔州市委、市政府,懷仁市委、市政府及市應急救援總指揮部交辦的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其他重大事項。 市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承擔一般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訂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組織火災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等滅火救援專項訓練,協調各方面力量參加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滅火救援行動,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做好一般火災事故調查評估和善后處置工作,報告和發布較一般火災事故信息,指導各鄉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及相關單位做好火災事故應對等工作。 |
副 指 揮 長 |
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 |
市住建局局長 | ||
市公安局交管大隊大隊長 | ||
市消防救援大隊 大隊長 | ||
成 員 單 位 |
市委宣傳部 |
根據市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新聞媒體開展應急新聞報道,積極引導輿論。 |
市城市管理局 |
負責組織和協調火災地區供水、供暖、燃氣等設施的防護、巡查、搶修和排險,防范發生次生災害。 | |
市工信局 |
參與本系統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火災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通訊保障,調動各種機動應急通訊裝備及保障力量,開展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 |
成 員 單 位 |
市公安局 |
依法組織協調開展火災的起因及有關違法犯罪的查處工作,做好現場及周邊的治安維護和火場的交通管制、疏導,組織火災發生地周邊群眾的安全撤離和轉移;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保護。 |
市民政局 |
負責做好事故發生后生活困難人員救濟、死亡人員殯葬服務等善后處理工作。 | |
市財政局 |
按照分級負擔原則,負責落實撲救火災所需經費,做好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 |
市生態環境局 懷仁分局 |
對火災事故可能引發的次生環境污染開展應急監測,并提出污染防控建議。 | |
市住建局 |
負責組織專家或專業機構做好發生火災建筑的安全評估與鑒定,為指揮部提供技術支持;對房屋損壞情況進行排查,指導搶險加固工作。協助做好調查評估工作,幫助災區制定和實施重建規劃。 | |
市交通局 |
負責組織調派滅火救援所需的運輸工具。 | |
市文旅局 |
參與文物、博物館單位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等工作。 | |
市衛體局 |
負責組織實施傷病員轉運、醫療救治和心理危機干預等工作;對火災事故現場實施必要的公共衛生處置。 | |
市應急管理局 |
負責統籌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組織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 |
成 員 單 位 |
市能源局 |
參與本系統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等工作。 |
市公安局交管大隊 |
做好現場及周邊的治安維護和火場的交通管制、疏導,組織火災發生地周邊群眾的安全撤離和轉移。 | |
市氣象局 |
負責為火災撲救提供氣象信息保障和相關技術支持。 | |
武警懷仁中隊 |
負責火災現場搶險救援和維護秩序等工作。 | |
市消防救援大隊 |
承擔市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滅火救援各項工作;承擔滅火救援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審核和上傳下達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進行評估和修訂;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完成消防救援支隊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 |
朔州銀保監分局 懷仁監管組 |
監督事故善后工作的保險理賠。 | |
國網懷仁供電公司 |
根據滅火救援需要實施供電、斷電、架設臨時線路和出動應急供電設備等措施;負責調派相關專家、技術人員和救援力量為火災事故現場提供技術支持,排除火場中一切影響滅火戰斗的帶電因素。 |
附件3
火災事故分級
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
重大火災事故 |
較大火災事故 |
一般火災事故 |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 |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 |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 |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 |
注:上述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附件4
市級火災事故應急響應條件
二級響應 (一般火災事故) |
一級響應(較大及較大以上火災事故) |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時,啟動二級響應(一般火災事故): 1.已造成或有可能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 2.已造成或有可能造成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 3.撲救時間超過2小時; 4.過火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 5.文物、博物館三級風險單位發生的火災; 6.對周邊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構成威脅; 7.通過研判認為應當響應。 |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時,啟動一級響應(較大火災事故): 1.已造成或有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 2.已造成或有可能造成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 3.需調集2個以上消防救援支隊增援; 4.文物、博物館二級風險單位發生的火災; 5.惡劣氣候條件下的火災; 6.二級應急響應不能控制; 7.通過研判認為應當響應。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時,啟動一級響應(重大火災事故): 1.已造成或有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 2.已造成或有可能造成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 3.需調集5個以上消防救援支隊增援; 4.文物、博物館一級風險單位發生的火災; 5.發生在重大節日、重要政治活動期間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要場所、政治敏感區域,有可能造成重大政治、社會影響; 6.通過研判認為應當響應。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時,啟動一級響應(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1.已造成或有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 2.已造成或有可能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 3.發生在重大節日、重要政治活動期間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要場所、政治敏感區域,已造成重大政治、社會影響; 4.通過研判認為應當響應。 |
注:上述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